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4********2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32民初43号
案号
(2019)晋1032执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被告于2019年3月1日前付给原告36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付给原告本金20000元及利息从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于2021年12月1日前付给原告本金20000元及利息从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利息按月2分计算。二、如不能按上述第一项履行,原告有权一次性申请执行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利率按月2分计算从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三、案件受理费845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05-13
发布时间
2019-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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