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凯轩特钢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WA2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81民初5920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6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一、原告定襄县锦瑞泰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阴凯轩特钢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8日的销售合同解除。二、被告江阴凯轩特钢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定襄县锦瑞泰机械加工有限公司1万元,并承担该款自2020年7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凯轩公司负担(原告锦瑞泰公司已预交,凯轩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应负担的款项直接给付锦瑞泰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MA1X0EWA2D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澄山路2号8幢50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