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鑫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04********0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6529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2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阳月君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市南明区味之源食品商贸行货款38,752元及利息(利息截止2020年5月18日为100元,之后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尚欠货款为基数,从2020年5月19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阳月君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鲁鑫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市南明区味之源食品商贸行货款794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尚欠货款为基数,从2020年5月19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贵阳市南明区味之源食品商贸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8元,减半收取484元,由被告贵阳月君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