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11********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04民初14233号
案号
(2021)皖0104执8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亮自愿于2021年3月20日前付清尚欠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理赔款34353.61元、逾期保费960.06元、违约金2530元,上述款项分五期付清:被告陈亮于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理赔款4353.61元、逾期保费960.06元、违约金2530元,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每月20日前支付7500元直至付清;二、若被告陈亮逾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一期还款义务,则全部款项视为到期,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有权就尚欠所有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各方言明本案项下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其他争议;四、本案案件受理费747元,减半收取计373.5元,由被4告陈亮承担(已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预交,被告陈亮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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