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安顺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8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桐民二初字第00582号 |
案号 |
(2021)皖0881执恢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桐城市恒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亭支行借款400万元及利息279452.11元(利息计算至2015年9月15日)和自2015年9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二、被告汪波、范凯、安徽安顺物流有限公司、桐城市安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桐城市恒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汪波、范凯、安徽安顺物流有限公司、桐城市安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6向被告桐城市恒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36元,由被告桐城市恒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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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81692801190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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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桐城市大关镇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