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84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191民初6292号
案号
(2021)皖0191执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一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经典药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000元及利息641666元,合计1441666元,并支付其余利息(其余利息自2018年10月9日起,以8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王一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经典药业有限公司律师费50000元;12三、被告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王一丁应偿还的800000元本金及以8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8日起,按月利率2%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及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被告王一丁应支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安徽经典药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本案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26元,减半收取为911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113元,由被告王一丁、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茹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584507419
登记机关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524号301、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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