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庆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7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22民初5562号 |
案号 |
(2021)豫0522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庆林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高金光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8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二、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杨庆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