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4********5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1民初3199号
案号
(2021)苏0311执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彬尚欠原告董广全借款本金104000元;上述款项被告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94000元自2020年8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至20222年2月20日前还清全部欠款;二、如被告有任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未偿还本金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9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600元(已当庭支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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