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81********0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874号(2019)粤20民终6887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68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事项 一、被申请执行人林伟航、许平支付申请执行人朱江云购房款400000元及支付违约金12000元; 二、支付加倍债务利息(以41200元为基数,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2020年4月30日起算计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9月30日)三、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案件诉讼费14942元。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