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伏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22********03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122民初2326号
案号
(2020)宁0122执22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伏元支付原告闫少伟运输费9444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74440元(如被告王伏元有一笔逾期支付,则视为下剩欠款全部到期,原告闫少伟可就下剩欠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08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伏元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1-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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