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3********5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1民初2680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1971执11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07623593】。(一审法院): 被告宋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东莞分中心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36033.7元,后续的利息、复息、违约金、其他费用按《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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