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英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1********0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03民特152号 |
案号 |
(2021)皖1503执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安徽省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与六安市万盛隆商贸有限公司、蔡英宏、韩枝于2020年5月26日经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