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伟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3********0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9927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两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23496元,并支付利息494.38元(以23496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24日为494.38元)2、两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06元。以上合计24296.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