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伟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3********0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1民初19927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3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两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23496元,并支付利息494.38元(以23496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24日为494.38元)2、两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06元。以上合计24296.3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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