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01********4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702民初925号 |
案号 |
(2021)皖1702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章平确认欠胡杰借款本金120000元,此款于2020年12月30日,归还50000元;剩余7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归还。若章平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胡杰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2784元,减半收取1392元,由章平负担(已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