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巩春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31********2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826民初788号
案号
(2018)晋0826执6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巩春辉偿还原告绛县开发区恒亿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共计60万元,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10万元,剩余5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清偿完毕;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8-10-09
发布时间
2018-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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