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2********6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4民初25819号 |
案号 |
(2021)粤0604执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及利息、分期手续费,如被告未按期履行相关的给付义务,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