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02********2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03刑初65号 |
案号 |
(2020)苏0303执2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吴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同前罪未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一个月二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一个月二十天。(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月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