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55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328民初1426号 |
案号 |
(2019)黔0328执1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李二文工程款本金人民币 814739.95元,并以814739.9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从2018年4月12日起至工程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向传兵、朱忠良对本判决第一项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湄潭天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传兵、朱忠良湄潭“天壶碧水蓝天”商住小区项目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承担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7369元,由原告李二文负担 1395元,由被告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传兵、朱忠良连带负担 597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时间 |
2019-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黔0328执168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0714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玉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7355091748 |
登记机关 |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东段路北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