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2********5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11刑初326号 |
案号 |
(2020)苏0211执20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徐杰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闫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禁止被告人徐杰、闫传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电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扣押在案的电镀槽1只及812柔化剂4桶、三价铬兰白5钝化剂3桶、硝酸20瓶、三氧化铬1桶、硼酸1袋、氯化钾3袋予以没收,由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