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衡水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82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124民初529号
案号
(2019)冀1124执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饶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邹二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偿还原告饶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9,9999元,利息288274.69元(2018年1月19日前应付利息)。自2018年1月20日起,直至本判决本息执行完毕之日止,按本金399,9999元、利率7.48125‰计算;二、原告饶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告邹二庆到期未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时,对抵押物在399,9999元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依法以坐落于饶阳县人民路南侧的抵押物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399,9999元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价款超过399,9999元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部分归衡水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邹二庆清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22332元,由被告邹二庆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饶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29
发布时间
2019-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1124执235号
立案日期
2019-07-29
执行法院
饶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31060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邹松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02688245320N
登记机关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局
注册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商贸中心A座1-3层1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