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伟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02********18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2刑初522号
案号
(2021)粤1972执2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蒋伟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9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责令被告人蒋伟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付钰玲3984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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