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祖家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1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11民初5225号 |
案号 |
(2021)苏0311执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广敬、祖家明拖欠原告时洪冉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76000元,合计376000元,被告自2017年至2020年期间,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4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剩余全部借款本息。二、如被告周广敬、祖家明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原告时洪冉有权要求被告按照拖欠借款数额自2017年8月23日起支付利息,按照月利率百分之二计算,至还清为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保全费合计5990元。三、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40元,减半收取3470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5990元,由原告时洪冉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