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祖家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3********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311民初5225号
案号
(2021)苏0311执2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广敬、祖家明拖欠原告时洪冉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76000元,合计376000元,被告自2017年至2020年期间,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4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剩余全部借款本息。二、如被告周广敬、祖家明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原告时洪冉有权要求被告按照拖欠借款数额自2017年8月23日起支付利息,按照月利率百分之二计算,至还清为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保全费合计5990元。三、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40元,减半收取3470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5990元,由原告时洪冉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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