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燕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3********2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龙东民初字第155号 |
案号 |
(2019)豫0506执恢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燕鹏飞给付申请人借款300万元及违约金,第三人汤阴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时间 |
2019-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