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京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802民初2605号 |
案号 |
(2018)冀0802执2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承德京顺诚房地产幵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修复位于承德市双桥区富顺诚小区8号楼3单元209室房屋的漏水处,排除对原告房屋的漏水妨害;二、被告承德京顺诚房地产幵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因漏水导致的房屋损害损失22563.59元、租赁费12000.00元,合计34563.59元;三、驳回原告何卫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2.00元,由被告京顺诚房地产幵发有限公司负担800.00元,原告何卫国负担8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5-14 |
发布时间 |
2019-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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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潍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02788653858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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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承德双桥区大桥头5号承德大厦4001、4005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