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4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民终683号
案号
(2021)苏0382执7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2018)苏0382民初433号民事判决。二、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汤继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工程款7124078.02元及利息(以5962154.12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7124078.02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16-三、驳回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79216元,由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负担19216元,由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汤继红负担60000元;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9216元,由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负担19216元,由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0000元;汤继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754.5元,由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负担8754.5元,由汤继红负担28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永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754639134B
登记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铜山新区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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