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桂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622********47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622民初1310号 |
案号 |
(2021)晋0622执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刘桂云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1999000元,利息及罚息。查封并拍卖被执行人张兴德所有的位于宏盛小区1号楼9单元5层东户、西户两套房屋,优先偿还申请执行人贷款本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