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张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05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522民特326号
案号
(2021)晋0522执4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焦张峰归还梁建军借款3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5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1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22年10月31日前归还5000元。二、如焦张峰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梁建军有权要求焦张峰一次性归还剩余借款。三、其他问题互不追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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