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焦张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0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22民特326号 |
案号 |
(2021)晋0522执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焦张峰归还梁建军借款3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5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1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22年10月31日前归还5000元。二、如焦张峰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梁建军有权要求焦张峰一次性归还剩余借款。三、其他问题互不追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