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海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粤高法民四终字第207号 |
案号 |
(2016)粤72执5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2015)粤高法民四终字第20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东莞市海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东莞市鸿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权标应向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西城支行偿还金融借款及利息8342734.44元,经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东莞市鸿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振东303”轮和“东港运062”轮,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499548.20元,其余部分债权未实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海事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07 |
发布时间 |
2018-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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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邓景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68862589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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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道滘镇南丫水道左岸堤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