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宜都东广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28民初1007号 |
案号 |
(2020)鄂0528执恢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宜都东广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长阳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47万元,利息及复利24388.64元。并从2019年9月6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罚息、复利。二、被告宜都市冰河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宜都东广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长阳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1328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宜都东广商贸有限公司、宜都市冰河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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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文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81594249857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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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八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