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营口熊岳输变电服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8民终2148号 |
案号 |
(2021)辽0804执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营口熊岳输变电服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辽宁龙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820万元,并从2019年1月2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起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200元(原告预交),被告营口熊岳输变电服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营口熊岳输变电服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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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洪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4558171239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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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营口市鲅鱼圈区滨海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