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义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3********4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1420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定金30000元及违约金292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30元,暂合计328130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