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义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123********4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2071民初11420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定金30000元及违约金292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30元,暂合计32813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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