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广元福耀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78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681民初1947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广元福耀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四川省广汉市皇冠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395元及资金利息(以6139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二、原告四川省广汉市皇冠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所支付的律师费6400元,由被告四川广元福耀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二、驳回原告四川省广汉市皇冠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062元,由被告四川广元福耀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本院交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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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廷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802337861674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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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