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富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812民初869号
案号
(2022)川0812执恢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富明应偿还原告白文军借款本金80000元,被告苏富明定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定于2022年1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余款30000元定于2023年1月30日前付清;二、如果被告苏富明支付款项任意一期逾期,原告白文军有权以剩余未付金额全额申请执行;三、原告白文军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苏富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3-0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