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广安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303民初6311号 |
案号 |
(2017)苏0303执14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徐州广安物流有限公司向原告苏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47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户银行为:建行徐州市永安支行,账号为:3200171833605806800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4-27 |
发布时间 |
2017-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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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德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330823747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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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工业园长安路7号--大成物流园C5-22、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