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卓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11********4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1民初3540号
案号
(2021)苏0311执6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共同确认,截止至2020年7月20日被告卓超尚欠原告佐龙借款本金46000元,此款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全部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以46000元为本金按照年息24%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申请2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佐龙承担(已当庭给付)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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