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卓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11********4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1民初3540号 |
案号 |
(2021)苏0311执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共同确认,截止至2020年7月20日被告卓超尚欠原告佐龙借款本金46000元,此款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全部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以46000元为本金按照年息24%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申请2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佐龙承担(已当庭给付)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