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红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24********006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716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1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红梅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赖金英借款110 0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250元,诉讼保全费1070元,由李红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1-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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