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1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03民初17298号 |
案号 |
(2020)津0103执47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剩余货款27000元。被告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尚未支付的剩余货款为基数,自2010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驳回原告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6元、公告费720元,均由被告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费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纳),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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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旭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0791186218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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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