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波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1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522民初2070号 |
案号 |
(2021)晋0522执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杨波阳归还原告靳小兵借款6万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18年10月30日前归还1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6000元;2019年10月30日前归还4.4万元。二、如被告杨波阳未按上述约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靳小兵有权要求被告杨波阳一次性归还剩余借款。三、其他问题互不追究。四、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靳小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