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3********1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05民初263号 |
案号 |
(2020)桂0405执9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钟萍自愿向原告梁保全归还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上述款项于2023年6月1日前还清;二、被告钟萍从2020年6月起于每月28日前向原告梁保全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以被告钟萍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三、如被告钟萍连续两期逾期未足额支付借款利息,则原告梁保全有权就被告钟萍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四、本案案件受理费2988元,减半收取计1494元,被告钟萍自愿承担,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梁保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