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7********03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02民初1440号
案号
(2021)皖0802执4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0414.79元以及利息1406.99元、逾期费用520.74元,合计12342.52元;律师代理费2500元;案件受理费104.50元。(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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