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6********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973民初3914号
案号
(2021)粤1973执8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201637469】。被告东莞市塘厦泰恒精密五金加工店,何平欠原告李国稳借款逾期未归还。判令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4000元及逾期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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