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市雷胜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63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商初字第0772号 |
案号 |
(2015)宜执字第017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宜兴市赛米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宜兴市金墅水泥有限公司代偿款2409081.63元,并承担该款自2012年12月14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无锡市雷胜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卢国君对宜兴市赛米电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在宜兴市金墅水泥有限公司向宜兴市赛米电子有限公司不能追偿部分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07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6672元),由赛米公司负担,雷胜公司、卢国君各对其中的三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3-09 |
发布时间 |
2017-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一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