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俊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522民初4445号
案号
(2020)豫0522执23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俊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关东东借款25万元,并从2019年3月23日开始以25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偿清之日止;二、驳回关东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马俊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1-23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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