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政越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03民初6127号 |
案号 |
(2021)皖1503执1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政越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卫平安劳务费44280元,该款在(2020)皖1503民初717号安徽政越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六安市西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的工程款到位后支付。案件受理费910元,减半收取455元,由被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永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7810733249 |
登记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泰来尚品1号楼26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