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84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902民初1087号
案号
(2018)鲁0902执6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富强养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46539.67元;二、被告山东富强养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至2017年7月2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计199498.68元,剩余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自2017年7月22日起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偿清之日止;三、被告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弘邦实业有限公司、肥城市三联家电有限公司、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葛素芳、孙国强、孙国旺、张素伟、欧阳光友、董华、王磊、王礼军、刘宗召对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弘邦实业有限公司、肥城市三联家电有限公司、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葛素芳、孙国强、孙国旺、张素伟、欧阳光友、董华、王磊、王礼军、刘宗召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富强养殖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98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富强养殖有限公司、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弘邦实业有限公司、肥城市三联家电有限公司、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葛素芳、孙国强、孙国旺、张素伟、欧阳光友、董华、王磊、王礼军、刘宗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3-19
发布时间
2018-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国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83778400064N
登记机关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肥城市长山街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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