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桐城市富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宜民二初字第00190号 |
案号 |
(2016)皖08执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庆市柯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岗支行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罚息(截止2015年8月10日的利息、罚息合计197032.15元,2015年8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15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0.7%计算);二、若被告安庆市柯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岗支行有权就被告刘斌、胡明英抵押的房地产(房地权2006字第0432016105号、桐国用97字第0586号)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刘斌、胡明英、桐城市富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庆市柯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偿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9336元,减半收取9668元,由被告安庆市柯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刘斌、胡明英、桐城市富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1-19 |
发布时间 |
2016-04-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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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宝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81694127443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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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