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同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6********46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安民初字第01736号 |
案号 |
(2020)豫0522执恢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同林、山东鲁华煤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欠原告河南鑫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21509.2元,二被告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20万元,剩余821509.2元,二被告从2015年1月1日之后每季度偿还原告20万元,最后一季度偿还原告241509.2元;二、如果二被告不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应按逾期还款金额30%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3994元,减半收取6997元,由原告河南鑫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担3497元,被告山东鲁华煤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徐同林负担3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