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521民初1335号 |
案号 |
(2019)皖0521执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当涂县鑫昊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邢官文不动产权证。二、被告当涂县鑫昊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邢官文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违约金12350.25元。三、被告当涂县鑫昊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邢官文擅自更换窗户材质的违约金3668.39元。上述第二、三项合计16018.64元四、驳回原告邢官文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鑫昊置业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时间 |
2019-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运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6103204820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C座19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