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83********3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06刑初498号
案号
(2020)苏0206执26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范娜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10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刘佳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10日内一次性缴纳)。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犯罪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4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27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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