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83********3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06刑初498号 |
案号 |
(2020)苏0206执2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范娜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10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刘佳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10日内一次性缴纳)。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犯罪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4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