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3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05民初6185号
案号
(2021)苏0205执7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谢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赔付98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谢涛负担(保险公司同意其预交诉讼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谢涛、人民保险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保险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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